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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
最新!保山市關于進一步優化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

發布日期:2022-12-12 16:17     來源:保山發布      點擊量:

保山市應對疫情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關于

進一步優化保山市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

為貫徹落實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《關于進一步優化落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》(聯防聯控機制綜發〔2022〕113號)精神,結合當前我市疫情防控形勢,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:

一、優化調整來(返)保人員防控措施取消

來(返)保人員抵保前報備的要求,全市機場、火車站、客運站和公路不再實施核酸“落地檢”。提倡來(返)保人員抵保后5天內盡量不外出、不參加聚集性活動,確需外出規范佩戴口罩,做好個人防護。

二、優化調整場所防控措施優化

場所健康碼和核酸查驗,除醫療就診、特殊場所人員、重要機關、大型企業、特定場所和重大活動等情況外,均不要求查驗健康碼及核酸陰性證明。

(一)醫療就診。進入各級各類醫療機構就診時,需查驗健康碼和48小時核酸陰性證明,如不能提供,則現場進行抗原檢測,根據檢測結果分區就診;3歲以下嬰幼兒、危急重癥患者可免于核酸查驗,僅查驗陪診人員核酸;新入院住院患者及其陪護人員憑24小時核酸陰性證明辦理入院,住院期間根據需要進行抗原或核酸檢測;醫療機構門診、急診設置應急診療區,搶救急危重癥患者;對于急危重癥患者,醫療機構不得因無核酸結果拒診或延誤救治,可在進行緊急救治同時進行新冠抗原或核酸檢測。

(二)特殊場所人員。核酸檢測聚焦于感染風險高的區域和人員。養老院、福利院、托幼機構、中小學、醫療機構等場所管理及核酸檢測、查驗按照行業管理有關規定進行。其他人員愿檢盡檢。

(三)重要機關、大型企業、特定場所及重大活動可根據需要,自行確定核酸檢測、查驗等防控措施。重大聚集性活動須向屬地指揮部報備,由指揮部做好疫情防控相關指導。

三、優化調整隔離方式

感染者要科學分類收治,對無癥狀感染者和輕型病例,具備居家隔離條件的一般采取居家隔離,也可自愿選擇集中隔離收治。居家隔離期間做好個人健康監測,隔離第6、7天連續2次核酸檢測CT值≥35解除隔離,病情加重轉入醫療機構治療。具備居家隔離條件的密切接觸者采取5天居家隔離,也可自愿選擇集中隔離,第5天核酸檢測陰性后解除隔離,居家隔離期間要自覺遵守相關規定,社區要加強服務和管理。

四、保障社會正常運轉和基本醫療服務

(一)進一步優化核酸檢測。愿檢盡檢人員,除單位或機構統一組織外,倡導以單管采樣檢測為主。各地在優化調整疫情防控措施的過程當中,將保持現有的核酸采樣點布局和規模不變,最大限度滿足愿檢盡檢人群核酸檢測需求。

(二)實行“白名單”管理。將醫務人員、公安、交通物流、商超、保供、水電氣暖等保障基本醫療服務和社會正常運轉人員納入“白名單”管理,有關人員日常需注意做好個人防護、疫苗接種和健康監測,減少與社會面接觸,盡可能“兩點一線”工作,切實滿足疫情期間群眾基本生活需求。

(三)確保居民外出看病就醫渠道暢通。居民可根據自身需要和就醫意愿自行就診。各縣(市、區)結合實際,公布發熱門診地址、電話及醫療機構信息,方便群眾查詢就醫。

(四)保障群眾基本購藥需求。各縣(市、區)藥店要正常運營,不得隨意關停。不得限制群眾線上線下購買退熱、止咳、抗病毒、治感冒等非處方藥物。

五、加強重點人群健康情況摸底及分類管理

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對空巢獨居老年人、患心腦血管疾病、慢阻肺、糖尿病、慢性腎病、腫瘤、免疫功能缺陷等疾病的人員,以及孕產婦、精神病人等特殊人員建立臺賬,結合家庭醫生簽約做好必要的醫療服務保障。

六、加快推進老年人新冠病毒疫苗接種

堅持“應接盡接”原則,優化接種措施及服務,發動全社會力量參與動員老年人接種,提高60—79歲人群接種率,提升80歲及以上人群接種率。

以上措施自公布之日起實行,此前通告內容與本通告不一致的,以本通告要求為準。

保山市應對疫情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

2022年12月10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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